学术政策及课程委员会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六日通过
20年11月4日教务院通过
20年6月11日由总统通过
作为科学课程(生物、化学、 综合科学,物理)须符合以下督导要求. 所有在校内进行面对面教学的实验室都必须由教师监督 指导员的记录为课程或由一名合格的代课指导员担任 无法出席. 合格的替代者可以是另一名理科教员 或者其他合格的被任命者. 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综合实验室 作为课程的一部分或实验课程的一部分,从共同必修课中获得单独的学分 课程(e.g.(生物学报1103/1103L).
除外责任:
在下列情形下,不需要遵守上述监管规定:
-
- 按研究要求进行的实验室研究项目 和实习课程(Biol 4500和Biol 4800). 这些课程的学生都是高级的 并将接受专门针对他们将要研究的项目的培训. 根据具体情况,他们可能被允许在实验室进行无人监督的工作.
- 作为低年级培训的一部分,由学生进行的实验项目 课程. 这些项目应明确限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学生自己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涉及危险条件或物质. 这类项目的例子是几门生物学的独立研究练习 将课堂作为整体教学法的一部分.
- 全部或部分十大彩票平台授课的课程,在哪个实验室进行 练习题由学生在校外进行.g.(在家里)除外 从这些监管条件来看.